人權政策

為善盡企業社會責任,保障員工及各利害關人之基本人權,本公司支持並自願遵循國際人權公約:『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聯合國全球盟約』、『聯合國企業與人權指導原則』、『聯合國國際勞動組織』等國際公認之人權標準,尊重人權公約所訂定之保障,制定工作規則、出缺勤管理辦法、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管理辦法等相關之管理政策及程序。保障員工之合法權益,並尊重基本人權原則,並無有危害勞工基本權利之情事,並公布於本公司網站。


本公司人權政策適用於本公司、國內/外子公司及關係企業之一切受薪同仁,落實方針如下:


一、多元包容性與工作機會均等:

    1.服膺國家一切勞動法令,禁用童工、禁止童工、禁止強迫勞動、無就業歧視,致力於營造一個多元、開放、平等且免於騷擾的工作環境,絕不允許任何違反人權之行為。

    2.受薪同仁不因個人性別(含性傾向)、種族、階級、年齡、婚姻、語言、思想、宗教、黨派、籍貫、出生地、容貌或任何形式之歧視。

    3.提供有效保障勞動權益及友善和諧的勞資關係,落實雇用、薪酬福利、訓練、考評與升遷機會之公平,且提供有效、適當之申訴機制,避免並回應危害員工權利之事情。

二、尊重員工集會結社自由:

    尊重員工基本人權保障,維護員工享有組織工會與團體協商之權利,並提供多元化的溝通機制確保和諧雙贏的勞資關係。

三、協助員工維持身心健康及工作平衡:

    關懷員工身心健康,定期提供員工免費健康檢查外,另積極舉辦健康管理講座;辦理員工休閒旅遊及聚餐,提供多元化活動,如:聚餐、健康檢查、員工旅遊等各式活動,豐富「工作生活平衡」理念,全面照顧員工身心靈健康。

四、多元化人才結構:

    1、員工族裔指標:
    類別 佔全體員工比例(%)
    中華民國籍 100%
    外國籍 0%

    2、2023年員工職務依性別分配(截至112年11月底):
    職務 女性 男性 合計
    人數比例% 人數比例%
    副總級以上 2人 6.45% 6人 18.75% 8人
    協理/處級 5人 16.13% 7人 21.87% 12人
    經/副理級 5人 16.13% 9人 28.13% 14人
    基層員工 19人 61.29% 10人 31.25% 29人
    合計 31人 100% 32人 100% 63人

    3、薪酬制度與績效考核機制:

      本公司依「勞動基準法」及「基本工資審議辦法」所公告之基本薪資為基礎以外,乃依學/經歷背景、能力及專業知識、個人績效表現等條件支薪,且男女給薪標準一致,無差異,除基本薪資外,並依據公司前一年度之營收狀況、專業能力及每年考核之績效等另有計算核發績效獎金制度。

五、具體運作情形:
項目 執行情形
多元包容性與工作機會 1.提供員工多元與平等的工作環境,秉持開放、公平原則,不因個人各種因素受歧視或差別待遇。截至112年11月底,未有接護歧視之申訴。
2.為促進職場多元化與平等。截至112年11月底女性職員平均占比為50%。
3.設有兩性平等之「性騷擾防治申訴」管道。
禁止強迫及強制勞動 遵循勞動法令,尊重員工意願,禁止強迫勞動,並設置申訴管道。
禁用童工 僅接受年滿18歲應徵者,並對錄取同仁進行驗證,雙重把關以確保無所疏漏。截至112年11月底,童工人數:0人。
健康安全職場 1.職場以0事故為管理目標。
2.定期員工健康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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