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專區

鴻碩精密電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屆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

(任期112.07.11–115.05.29)

職稱 姓名 初次選任日期 主要經(學)歷 目前兼任本公司及其他公司之職務
召集人 謝易達 109.7.10
國立中興大學法商學院法律學系學士

台北市政府建管處科員

一誠聯合法律事務所負責人、執業律師
一誠聯合法律事務所負責人、執業律師
委員 朱艷芳 109.7.10
國立台灣大學商學研究所博士

PMI-PMP美國國際專案管理師

東吳大學企管系兼任副教授

實踐大學企管系兼任副教授
崇右影藝科技大學經營管理系副教授
委員 周哲毅 109.7.10
國立台北大學商學院會計學系碩士

誠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

能率創新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協理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審計部門協理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審計部門協理

能率創新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協理

薪資報酬委員會之組成:

本公司業已設置薪酬委員會,並於112年7月11日董事會通過委任第五屆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成員由三位獨立董事擔任,共計三名,本委員會成員之專業資格與獨立性,皆符合薪酬委員會職權辦法第五條及第六條之規定選任。


薪資報酬委員會運作情形:

一、本公司之薪資報酬委員會於100年12月27日成立,委員計3人

二、本屆委員任期:112年07月11日至115年05月29日,截至112年10月20日,已開會1次,委員出列席情形如下:

職稱 姓名 符合之資格條件 實際出(列)席次數(B) 委託出席次數 應出(列)席次數(A) 實際出(列)席率(%)(B/A) 備註
獨立董事 朱艷芳 1 1 0 1 100.00
獨立董事 周哲毅 2、3 1 0 1 100.00
獨立董事 謝易達 2、3 1 0 1 100.00

符合之資格條件:

1、商務、法官、財務、會計或公司業務所需相關科系之公私立大專院校講師以上。

2、法官、檢察官、律師、會計師或其他與公司業務所需之國家考試及格領有證書之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

3、具有商務、法務、財務、會計或公司業務所需之工作經驗。

其他應記載事項:

一、薪資報酬委員會之討論事由與決議結果,及公司對於成員意見之處理:

薪資報酬委員會開會日期 期別 討論議案內容 決議結果 公司對於薪資報酬委員會意見之處理
112.02.24 第4屆第9次本公司一一一年度員工酬勞及董監事酬勞分配暨董監事執行業務報酬案。全體出席委員無異議照案通過已依決議辦理
經理人現金增資認股案。全體出席委員無異議照案通過。已依決議辦理
112.08.09 第5屆第1次本公司一一二年度執行業務董事及經理人調薪案。全體出席委員無異議照案通過已依決議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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